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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四十七章 蔡状元又立了个FLAG

    “安氏,这段时间你是翅膀长硬了,是吗?如此自以为是!”

    蔡思源的脸上有血气上涌,拳头也捏紧了,他嘴唇蠕动着,“我看你如何用这十几块根茎,在短短两天内变出一千斤地金莲。”

    “别以为你偷吃了我的上古神药,不经意获得一个抗时疫的药方,人家叫你一声安神医,你就真的成了神了!”

    “你要是能用这几小块地金莲,两天内变成一千斤,我堂堂状元公朝你跪下磕头!”

    蔡思源伸手去抓院子里浸泡地金莲块茎的紫水药瓶,想把它们狠狠地扔出去。

    泽王一把揪住他的脖领,“蔡状元,上次你说自己染疫会自请入坑,现在已经忘了吧?”

    冷风从院门外吹进来,蔡思源狠狠打了个寒战。

    蔡思源脸色青红,“当时不知时疫有药可救,才出此下策!现在既知有药治时疫,自然另当别论。这一次不同,若能用这么点根茎,两天种出一千斤地金莲,别说叫我磕三个响头了,磕一百个头都可以!”

    泽王道:“蔡状元当记今日之言。”

    然后,泽王就让小伍把蔡思源丢回到房间里去了。

    安馥珮继续摆弄从山上刚挖下来的地金莲。

    这是她的新计划,用末世丧尸纪的技术培育地金莲。

    之前,她让陶征山去揪出一个月前囤积地金莲的背后主使,只要拿到那批地金莲,浔阳城的时疫便能解了。

    但凡事不可过于倚仗某人某法,陶征山归期未定,成功与否不可知,安馥珮也不会把鸡蛋都放在一个篮子里面。

    她带着郑朝宗、花红等人去山上挖地金莲,甚至连泽王都化身农夫亲自上山了。

    由于之前被百姓挖得过于干净,安馥珮一行一天下来,也仅仅挖到十来个地金莲根块。

    她要用把这十几块地金莲在两天内变成一千斤,刨去干湿比,可得两百斤干燥药块,制成的药剂约可救四千人。

    至少能解决浔阳城内重症时疫患者的药物之需。

    将重症患者救治后,她就能放一半心,有较为宽裕的时间来培育更多的地金莲,边培育,边制药,边放药,最后每个人都有机会得到救治。

    她让人将这些地金莲带土切块,然后泡入她的药水之中。

    所有的药块都泡入瓶中之后,安馥珮让郑朝宗把瓶子搬入事先布置好的农房。

    这个农房用茅草结顶,阻隔雨水阳光,而又微透风,十分符合安馥珮的要求。

    郑朝宗按照安馥珮的要求把根块放入指定方位,心中也是狐疑不定。

    “安神医,你确定能在两天内,就能把这些切断的地金莲根块,培育出一千斤?”

    安馥珮的这个计划实在过于天方夜谭,匪夷所思。

    这也就是郑朝宗、小泗等人见多了安馥珮的奇迹,加上泽王一边倒地支持安馥珮,所以就算在有所怀疑的情况下,小泗他们都会听话地顺从安馥珮的指令。

    至于其他人,除了蔡思源之外,村中的农民,也都觉得这是一个笑话。

    种一亩田的地金莲一年才能收成多少啊?

    亩产一千斤已属高产,且需要约百斤的种块,加上四个月的生长周期。

    可安馥佩却放言要用这区区十几块根茎,在一间小小的茅草屋内,用短短的两天时间,培育出一千斤的地金莲。

    这如果能行,大越还要农民干什么?

    一个人就能种出一座浔阳城的人够吃的粮食了吧!

    可安馥珮神色认真,不紧不慢地点头,“没错。”

    半点也不像开玩笑。

    郑朝宗又好奇地盯着瓶中的药水,“这些紫色的液体,是什么?”

    安馥珮道:“它们是植物的生长促进剂,还含有植物生长所需的养料。有点类似在母胎中包裹着婴儿的羊水,这可以称之为植物的羊水,有了它们,不但根块能加速生长,而且可以长得特别茁壮。”

    郑朝宗闻所未闻。

    安馥珮不但懂医,难道还懂作物?

    农房里面,安馥珮已经布好灯带。

    这项种植技在末世丧尸纪已经很成熟了。

    当所有的药瓶放入位置之后,安馥珮合上玻璃罩子,打开灯带,灯带便发出带着特殊能量体的蓝光。

    郑朝宗盯着这些光,“这……这些蓝色光也能加快地金莲生长?”

    安馥珮道:“对,蓝光能促进植物产生更多的叶绿素,帮助幼苗更好地吸收和利用光合作用中的能量,使得植物更快地生长和成熟。”

    郑朝宗的脑子已经一团浆糊。

    什么叶绿素,什么光合作用,他听都没有听说过。

    郑朝宗脑子中的问题更多了。

    而再看看安馥珮,谈起这些高深莫测的东西,一脸平静,好像都是些很简单,很理所当然的东西。

    好吧,如果让郑朝宗继续问下去,他三天三夜都问不完那么多的问题。

    总而言之,安馥珮很笃定,那么应该是可以在两天内得到一千斤湿的地金莲吧。

    一切弄妥之后,安馥珮便让郑朝宗出去了。

    “别看了,”她提醒他,“看多了对眼睛不好。”

    郑朝宗只好依依不舍地,带着满腹疑问出了茅屋。

    这天晚上,留下小伍和小泗守着这座茅屋。

    郑朝宗一个晚上都没睡好,翻来覆去的,睡睡醒醒。

    第二天一大早,天刚刚亮就跑到茅屋里去。

    结果,他震惊地发现,瓶子里的块茎已经齐刷刷长出约两寸长的幼苗了,而且块茎上长出了许多类似胡须的根。

    郑朝宗激动地大叫出来:“长了!地金莲真的长了!长出幼苗了,长得得很高很高了!”

    他这么一叫,花红、胡雪丹、小泗他们全都跑进来看了,看见长势喜人的绿油油的地金莲幼苗,一个个全部欢呼起来。

    花红尤其欢喜,因为安馥珮可是她家小姐呀!

    花红的脸蛋红扑扑的,虽然搞不清自家小姐缘何会有这么大的变化,但总而言之,只要小姐好,花红就高兴。

    过了好一会,安馥珮才打着呵欠到茅屋来。

    看到兴奋激动的大伙,安馥珮的心情就好像看到一群小学生一样。

    这么一点点的成就,就能让他们这么雀跃吗?

    让一个人高兴是这么简单的事情?

    对于安馥珮来说,地金莲长出两寸长的幼苗,完全是预料之中的事情,就好像米放在电饭煲中烧,过半小时会烧熟一样简单。

    独独泽王淡定一些,只看了一眼长势喜人的地金莲幼苗,就回过头来找安馥珮的身影。

    他那如妖似仙的迷人桃花眼往四下里一晃,一下子就看见了倚在门框中的伊人,他眼尾氤氲着笑,“先去吃早饭吧?好吗?然后再说说,接下去该怎么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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