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432章 判案(3)
被告席上,田小娥浑浑噩噩的,一双眼睛里满是迷惑的光。
不是要给自己定罪吗?
为何自己的父亲倒霉了?
等等,那个人人仰望的参座,给父亲定的罪是啥来着?
田小娥努力思索,可惜,她一个大字不识的村妇,竟然悲哀地连这些都理解不了。
可她唯独明白一点。
那个为了十两银子将她卖了的父亲,那个一手将她推入火坑的父亲,正在被惩罚。
不知为何,再看四周,田小娥赫然发现,竟有一种天高海阔的舒畅感。
仅仅是一个判决,可所引起的风波是无穷无尽的。
“参座,参座,老朽有话说。”
围观的人中冲出来一个老头,颇有气急败坏之相。
而看到这个老者,人们的议论更甚尘嚣。
这老者乃临清城的名人,无人不识,更和左梦庚是旧识。
见他不顾卫兵的阻拦都要说话,左梦庚笑道:“孔夫子有何高见?”
这老者,正是引发了临清半球实验的孔相如。
虽然当初这个实验让孔相如惨败,但老头也因为这件事被人们记住了。而且老头很诚朴,知错能改,从那以后对科学知识产生了巨大的兴趣,甚至还加入了张金海他们的兴趣班。
可今日在这里见到了左梦庚的判决,孔相如还是接受不了。
“参座,圣人有云,不待父母之命、媒妁之言,钻穴隙相窥,逾墙相从,则父母国人皆贱之。这田狗子虽为品德底下,然其为人父母,指命婚事, 正当其所。参座如此判决, 岂不是有违孝道?”
人群里的声音陡然拔高了一截,显然认同的居然还不少。
其中的大多数,都是为人父母者。
这些人之所以支持孔相如的话,究其根本就是, 他们赫然发现, 一旦左梦庚的判决生效,那岂不是意味着他们将来在子女面前的权威性将会彻底消失。
子女可以因婚事违逆他们, 那么将来是不是可以因别的事而致乾坤倒转?
左梦庚今天坐在这里, 显然功课是无比踏实的。
他呵呵笑着问道:“老夫子学问精深,试问, 亚圣言五不孝, 所为何者?”
听到左梦庚要讨教学问,孔相如来了精神,立刻摇头晃脑地背诵起来。
“世俗所谓不孝者五:惰其四肢,不顾父母之养, 一不孝也;博弈好饮酒, 不顾父母之养, 二不孝也;好货财, 私妻子, 不顾父母之养, 三不孝也;从耳目之欲, 以为父母戮, 四不孝也;好勇斗狠, 以危父母,五不孝也。”
他所讲的“父母之命、媒妁之言”出自《孟子·滕文公下》, 而此时背诵的文章,则出自《孟子·离娄下》。
在这篇文章中, 孟子讲述了为人子女不孝的五个例证。
四肢懒惰,不顾父母的生活, 这是一不孝;喜欢赌博喝酒,不顾父母的生活, 是二不孝;贪图钱财, 偏爱老婆孩子,不顾父母的生活,是三不孝;放纵于寻欢作乐,使父母蒙受羞辱, 是四不孝;逞勇好斗,连累父母, 是五不孝。
左梦庚图穷匕见, 突然问道:“请教孔夫子,这五不孝中,父母之命、媒妁之言可在其列?”
“呃……”
孔相如傻眼了,周围许多学问大家也傻眼了。
孝乃儒家思想的精华和核心所在,古往今来深入研究的人大有所在。
关于婚姻大事,父母之命、媒妁之言,更是人人皆知, 以至于成为当今之世的标准。
结果左梦庚一番运作, 人们猛然发现,原来这个人人认定的标准, 竟然不在圣人规范的五不孝之中。
也就是说,不遵守父母之命、媒妁之言,并非不孝。
孔相如也算是有些急智。
“参座, 倘若如此,父母含辛茹苦将子女抚养长大,子女却只顾自身幸福,长此以往,岂非家族破碎、亲情沦丧?”
他提到了一个现实的问题。
倘若从今以后人人都不遵守父母之命、媒妁之言,那岂不是等于父母失去了对于子女的权威?
届时子女不将父母放在眼中,那么亲情破裂也就不远了。
这带来的影响可是非常恐怖的。
左梦庚又有准备,目视众人,尽量提高了音量。
“父母家长身负抚养之责,对于子女拥有养育之恩,父母之恩重比泰山,不容轻忽。而且婚姻大事,亦不是男女个人行为,而是两个家族的联系。因此无论何时, 婚姻大事当中,父母都是主导者。今日之判例, 惩处的只是不顾子女幸福,利用子女谋财的不义之举。同时也请各位父母好好考量,莫要操办婚姻大事时,忽略了子女的幸福和感受。”
这话一出来,所有人都不禁欢颜,纷纷鼓噪叫好。
身为父母者,理解了其中的告诫。
莫要以一己之私,枉顾子女幸福,从而毁了子女的人生。
而身为子女者,也得到了鼓舞。对于事关终生的婚姻大事,从今以后也可以勇敢表达想法。
遇到了违背心愿的父母之命,也敢于进行抗争。
左梦庚的说法之所以能够得到如此广泛的认同,只因对于田狗子的所作所为,也没有人觉得他就没有过错。
虽然许多人对于田小娥违背父母之命、媒妁之言的行为口诛笔伐,但田狗子利用女儿换取钱财的做法,亦是禽兽之举。
以往人们被孝道束缚,目光首先锁定在了田小娥身上。直到现在,通过了左梦庚全新的司法解读,开始正确看待其中的因果是非。
围观的人还没有意识到,这个判决在人身解放方面所起到的作用。
田狗子之后,左梦庚盯上了田有壮。
“田小娥案相关责任人田有壮,涉嫌非法拘禁、殴打他人,限制他人自由,兼侮辱罪、逾权罪等,判处徒刑二十年。其余田凤年、田家财、田东升……等,判处徒刑十年。”
田有壮双膝一软,直接摊在了台上。随即回过神来,嚎啕大哭。
“参座,俺冤枉啊,俺何罪之有?”
张宗桓也有些不解。
“主审官,历来乡间纠纷,均由乡贤宿老出面解决。田有壮身为田氏族长,虽然行事颇有不妥,然罪不至此吧?”
左梦庚锋芒毕露。
“这田有壮可有官职?身居何位?”
无人能答,也不需要回答。
田有壮除了是田氏家族的族长之外,就是一区区百姓。
“田有壮既无官身,亦无权责,如何代行律法,决人生死?”
现场再次轰动,这一次受到冲击的人更多,同样也包括侯恂、李邦华等人。
他们和普通百姓不同的是,一下子就看明白了左梦庚的目的。
左梦庚以田有壮为例做出的判决,显然是想要将政权的影响力深入到乡村,同时破坏封建大家族的禁锢。
联想到他之前坦言的要解放劳动力,释放人口资源。显然,他已经开始动手了。
这个判例一旦生效,从今以后,乡绅族老对于民间乡村的掌控将会彻底破产。
而能够填补权力空白的,只能是他们这个新生的政权。
在新生政权的保护下,将会有越来越多的人脱离土地和家族的束缚,转化为工商业的人力资源。
那些围观的普通百姓虽然看不到这样的深意,但是他们也明白一个道理。
从今以后,乡里和家族中的纠纷矛盾,不能再由乡贤族长决断。否则的话,就是违法的。
今日这田有壮被判处二十年的徒刑,也就意味着,今后再有乡贤族老敢这么干,田有壮就是例子。
对于左梦庚的做法,侯恂、李邦华等人还是支持的。
因为如今的工商业发展,确实到处缺人。唯独令他们担心的是,左梦庚的判决似乎激烈了一点。
不但对田有壮处以严厉的刑罚,其余田氏族人,凡是参与的,也没有逃过惩处。
“这种时候,狠一点好。只有下了狠药,才能一蹴而就,免得反复蹉跎。”
侯恂却看的明白,知道左梦庚是故意而为。
只有这样的严刑重法之下,才能够迅速让新观念深入民间,从而成为新规则。
最起码有了今日的例子,今后各个家族当中,再有人胡作非为时,其余的族人就需要好好考量,愿不愿意承担违法的风险相助了。
田有壮之后,是张万和和张氏族人。
“相关人张万和,指使他们行凶逞爆,伤人致残,同时犯非法囚禁罪、抢夺财产罪、故意杀人罪,判处死刑。张二柱、张光蛋、张千……等判处徒刑十年,另处以各人罚金五两,赔付受害人田小娥和马天久。”
最严厉的判罚来了,当场令张万和昏厥了过去。
前面的田狗子、田有壮被重判,让他已经预感到了不妙。可万万没想到,最恐怖的判罚落在了他的头上。
张万和的儿子张千吓破了胆,不停叫嚷。
“参座,俺爹没杀人,他没杀人呀……”
左梦庚冷冰冰地看过去。
“要将田小娥浸猪笼的命令是不是张万和下的?这不是故意杀人是什么?”
张千的叫嚷戛然而止,浑然没有想到,那个什么“故意杀人罪”居然是这么来的。
可以往处置奸夫**,不都是这么做的吗?
就在他想要叫屈的时候,突然想起之前左梦庚的话。
张万和是官吗?
有行使律法的权力吗?
既然没有,谁给他的胆子决人生死?
张千傻眼了。
早知今日,悔不当初啊!
关于旅顺黄龙的部分,特别说明一下。
我查询到的资料,金声桓本为西北义军一员,后来归顺到左良玉麾下,又跟随左梦庚投降满清。再因为心生不满而反清,兵败被杀。
但是在查阅黄龙这部分资料的时候发现,东江叛军从登州撤往辽东时,黄龙率军迎战。
麾下的将领中有一人,也叫金声桓。
我没查到资料,这是否是一个人。
因此在书中,只将金声桓归于西北义军,从辽东明军的将领名单里剔除掉了。
如果不对之处,还请见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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等等,那个人人仰望的参座,给父亲定的罪是啥来着?
田小娥努力思索,可惜,她一个大字不识的村妇,竟然悲哀地连这些都理解不了。
可她唯独明白一点。
那个为了十两银子将她卖了的父亲,那个一手将她推入火坑的父亲,正在被惩罚。
不知为何,再看四周,田小娥赫然发现,竟有一种天高海阔的舒畅感。
仅仅是一个判决,可所引起的风波是无穷无尽的。
“参座,参座,老朽有话说。”
围观的人中冲出来一个老头,颇有气急败坏之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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这老者乃临清城的名人,无人不识,更和左梦庚是旧识。
见他不顾卫兵的阻拦都要说话,左梦庚笑道:“孔夫子有何高见?”
这老者,正是引发了临清半球实验的孔相如。
虽然当初这个实验让孔相如惨败,但老头也因为这件事被人们记住了。而且老头很诚朴,知错能改,从那以后对科学知识产生了巨大的兴趣,甚至还加入了张金海他们的兴趣班。
可今日在这里见到了左梦庚的判决,孔相如还是接受不了。
“参座,圣人有云,不待父母之命、媒妁之言,钻穴隙相窥,逾墙相从,则父母国人皆贱之。这田狗子虽为品德底下,然其为人父母,指命婚事, 正当其所。参座如此判决, 岂不是有违孝道?”
人群里的声音陡然拔高了一截,显然认同的居然还不少。
其中的大多数,都是为人父母者。
这些人之所以支持孔相如的话,究其根本就是, 他们赫然发现, 一旦左梦庚的判决生效,那岂不是意味着他们将来在子女面前的权威性将会彻底消失。
子女可以因婚事违逆他们, 那么将来是不是可以因别的事而致乾坤倒转?
左梦庚今天坐在这里, 显然功课是无比踏实的。
他呵呵笑着问道:“老夫子学问精深,试问, 亚圣言五不孝, 所为何者?”
听到左梦庚要讨教学问,孔相如来了精神,立刻摇头晃脑地背诵起来。
“世俗所谓不孝者五:惰其四肢,不顾父母之养, 一不孝也;博弈好饮酒, 不顾父母之养, 二不孝也;好货财, 私妻子, 不顾父母之养, 三不孝也;从耳目之欲, 以为父母戮, 四不孝也;好勇斗狠, 以危父母,五不孝也。”
他所讲的“父母之命、媒妁之言”出自《孟子·滕文公下》, 而此时背诵的文章,则出自《孟子·离娄下》。
在这篇文章中, 孟子讲述了为人子女不孝的五个例证。
四肢懒惰,不顾父母的生活, 这是一不孝;喜欢赌博喝酒,不顾父母的生活, 是二不孝;贪图钱财, 偏爱老婆孩子,不顾父母的生活,是三不孝;放纵于寻欢作乐,使父母蒙受羞辱, 是四不孝;逞勇好斗,连累父母, 是五不孝。
左梦庚图穷匕见, 突然问道:“请教孔夫子,这五不孝中,父母之命、媒妁之言可在其列?”
“呃……”
孔相如傻眼了,周围许多学问大家也傻眼了。
孝乃儒家思想的精华和核心所在,古往今来深入研究的人大有所在。
关于婚姻大事,父母之命、媒妁之言,更是人人皆知, 以至于成为当今之世的标准。
结果左梦庚一番运作, 人们猛然发现,原来这个人人认定的标准, 竟然不在圣人规范的五不孝之中。
也就是说,不遵守父母之命、媒妁之言,并非不孝。
孔相如也算是有些急智。
“参座, 倘若如此,父母含辛茹苦将子女抚养长大,子女却只顾自身幸福,长此以往,岂非家族破碎、亲情沦丧?”
他提到了一个现实的问题。
倘若从今以后人人都不遵守父母之命、媒妁之言,那岂不是等于父母失去了对于子女的权威?
届时子女不将父母放在眼中,那么亲情破裂也就不远了。
这带来的影响可是非常恐怖的。
左梦庚又有准备,目视众人,尽量提高了音量。
“父母家长身负抚养之责,对于子女拥有养育之恩,父母之恩重比泰山,不容轻忽。而且婚姻大事,亦不是男女个人行为,而是两个家族的联系。因此无论何时, 婚姻大事当中,父母都是主导者。今日之判例, 惩处的只是不顾子女幸福,利用子女谋财的不义之举。同时也请各位父母好好考量,莫要操办婚姻大事时,忽略了子女的幸福和感受。”
这话一出来,所有人都不禁欢颜,纷纷鼓噪叫好。
身为父母者,理解了其中的告诫。
莫要以一己之私,枉顾子女幸福,从而毁了子女的人生。
而身为子女者,也得到了鼓舞。对于事关终生的婚姻大事,从今以后也可以勇敢表达想法。
遇到了违背心愿的父母之命,也敢于进行抗争。
左梦庚的说法之所以能够得到如此广泛的认同,只因对于田狗子的所作所为,也没有人觉得他就没有过错。
虽然许多人对于田小娥违背父母之命、媒妁之言的行为口诛笔伐,但田狗子利用女儿换取钱财的做法,亦是禽兽之举。
以往人们被孝道束缚,目光首先锁定在了田小娥身上。直到现在,通过了左梦庚全新的司法解读,开始正确看待其中的因果是非。
围观的人还没有意识到,这个判决在人身解放方面所起到的作用。
田狗子之后,左梦庚盯上了田有壮。
“田小娥案相关责任人田有壮,涉嫌非法拘禁、殴打他人,限制他人自由,兼侮辱罪、逾权罪等,判处徒刑二十年。其余田凤年、田家财、田东升……等,判处徒刑十年。”
田有壮双膝一软,直接摊在了台上。随即回过神来,嚎啕大哭。
“参座,俺冤枉啊,俺何罪之有?”
张宗桓也有些不解。
“主审官,历来乡间纠纷,均由乡贤宿老出面解决。田有壮身为田氏族长,虽然行事颇有不妥,然罪不至此吧?”
左梦庚锋芒毕露。
“这田有壮可有官职?身居何位?”
无人能答,也不需要回答。
田有壮除了是田氏家族的族长之外,就是一区区百姓。
“田有壮既无官身,亦无权责,如何代行律法,决人生死?”
现场再次轰动,这一次受到冲击的人更多,同样也包括侯恂、李邦华等人。
他们和普通百姓不同的是,一下子就看明白了左梦庚的目的。
左梦庚以田有壮为例做出的判决,显然是想要将政权的影响力深入到乡村,同时破坏封建大家族的禁锢。
联想到他之前坦言的要解放劳动力,释放人口资源。显然,他已经开始动手了。
这个判例一旦生效,从今以后,乡绅族老对于民间乡村的掌控将会彻底破产。
而能够填补权力空白的,只能是他们这个新生的政权。
在新生政权的保护下,将会有越来越多的人脱离土地和家族的束缚,转化为工商业的人力资源。
那些围观的普通百姓虽然看不到这样的深意,但是他们也明白一个道理。
从今以后,乡里和家族中的纠纷矛盾,不能再由乡贤族长决断。否则的话,就是违法的。
今日这田有壮被判处二十年的徒刑,也就意味着,今后再有乡贤族老敢这么干,田有壮就是例子。
对于左梦庚的做法,侯恂、李邦华等人还是支持的。
因为如今的工商业发展,确实到处缺人。唯独令他们担心的是,左梦庚的判决似乎激烈了一点。
不但对田有壮处以严厉的刑罚,其余田氏族人,凡是参与的,也没有逃过惩处。
“这种时候,狠一点好。只有下了狠药,才能一蹴而就,免得反复蹉跎。”
侯恂却看的明白,知道左梦庚是故意而为。
只有这样的严刑重法之下,才能够迅速让新观念深入民间,从而成为新规则。
最起码有了今日的例子,今后各个家族当中,再有人胡作非为时,其余的族人就需要好好考量,愿不愿意承担违法的风险相助了。
田有壮之后,是张万和和张氏族人。
“相关人张万和,指使他们行凶逞爆,伤人致残,同时犯非法囚禁罪、抢夺财产罪、故意杀人罪,判处死刑。张二柱、张光蛋、张千……等判处徒刑十年,另处以各人罚金五两,赔付受害人田小娥和马天久。”
最严厉的判罚来了,当场令张万和昏厥了过去。
前面的田狗子、田有壮被重判,让他已经预感到了不妙。可万万没想到,最恐怖的判罚落在了他的头上。
张万和的儿子张千吓破了胆,不停叫嚷。
“参座,俺爹没杀人,他没杀人呀……”
左梦庚冷冰冰地看过去。
“要将田小娥浸猪笼的命令是不是张万和下的?这不是故意杀人是什么?”
张千的叫嚷戛然而止,浑然没有想到,那个什么“故意杀人罪”居然是这么来的。
可以往处置奸夫**,不都是这么做的吗?
就在他想要叫屈的时候,突然想起之前左梦庚的话。
张万和是官吗?
有行使律法的权力吗?
既然没有,谁给他的胆子决人生死?
张千傻眼了。
早知今日,悔不当初啊!
关于旅顺黄龙的部分,特别说明一下。
我查询到的资料,金声桓本为西北义军一员,后来归顺到左良玉麾下,又跟随左梦庚投降满清。再因为心生不满而反清,兵败被杀。
但是在查阅黄龙这部分资料的时候发现,东江叛军从登州撤往辽东时,黄龙率军迎战。
麾下的将领中有一人,也叫金声桓。
我没查到资料,这是否是一个人。
因此在书中,只将金声桓归于西北义军,从辽东明军的将领名单里剔除掉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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