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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 第 4 章

    白天利塞小镇的人要劳作,所以卡文牧师一直将布道安排在晚上,镇民们吃过晚饭后若是闲来无事,便可来教堂听一听。

    艾尔菲斯还小的时候能看出来,刚开始大家纯粹是来听故事、找个地方你一言我一句的聚众聊天打发时间的。

    后来嘛……在经年累月的洗脑之下,虽然没见过魔法魔兽,更没见过神迹什么的,却也抱了宁可信其有,不可信其无的态度,念颂词和祈祷的态度都要比以往虔诚许多。

    今天,卡文牧师讲完一个教廷神官捉拿下控制上千骸骨的黑暗魔法师的故事,以彰显教廷为民除害的态度。

    临了,众人照例双手合十交叉,看着前方的神像,“感谢光明神大人指引信徒清除邪恶的黑暗力量,庇护人族。”

    身体已经痊愈了的威利坐在人群之中,和以往一样跟着父母念感谢语,不一样的是,小家伙今天的表情认真了许多。

    小威利以前很喜欢听牧师爷爷讲故事,但注意力也只放在了故事的剧情发展上。

    一旦卡文开始赞扬神明和教廷,小家伙就要么发呆,要么昏昏欲睡,要么东张西望和小伙伴们做怪表情,感恩之语说的很不走心——因为小孩子往往要亲眼见证或者经历一些事情,才会有更直观的感受,仅从语言中,威利很难体会到神明和教廷的恩德。

    此刻,小威利看着坐在最前排的背影,忽然理解到了牧师爷爷对光明神的描述——

    祂是创世神最钟爱的孩子,父神赐予祂无所不能的才能,和耀眼如日轮的容貌。

    祂掌管世间一切光明,是星月,是灯火,在黑夜中为我们指引道路。

    祂温暖的神力全天候照看着我们,使弱小的信徒不受制于黑暗和寒冷。

    只要你虔诚地呼唤祂,慈悲的光明神大人将赐予祝福,为你驱逐一切苦难!

    威利曾经仔细观察过神像,那全身上下的铜色实在让小孩儿想象不出什么叫耀眼如日轮的容貌,也体会不到被庇护的安全感。

    但是他在以为自己要病死的时候,艾尔哥哥出现了,是和平时一样沉稳可靠,万事尽在掌握的模样,带来了他这辈子吃过最好吃的食物,然后让他睡一觉,都没有喝苦苦的药水,病魔真的就被驱逐了!

    艾尔哥哥真是太厉害了!

    如今,艾尔菲斯在威利眼里的形象特别高大——平日里他就对镇上的小孩儿多有照看,还教了他们很多东西,威利他们就已经觉得哥哥聪明可靠了。

    加上这次轻轻松松地赶走了难缠的病魔,艾尔菲斯在威利看来简直无所不能!

    小家伙亮晶晶的眼睛一直盯着前面腰板笔直的背影,这个人,有着如日轮般耀眼的容貌,有驱逐苦难的力量,让人心安的气质——这一刻,威利心中始终模糊的神明形象有了清晰的面容。

    艾尔菲斯正敷衍地感谢着神明,完全没有注意到有一点光晕从威利身上飘到了他这边,然后没入了他的身体。

    等镇民们散去之后,艾尔菲斯赶上了小镇商人老爷的脚步,“威尔叔叔。”

    威尔是隔三差五就驾着马车去拉斐城卖货的人,卖自家的生产,也帮镇民们卖蔬菜果子,山珍野味,或者其它手工品等等,当然,这么麻烦的事情他是要抽成的。

    总是被镇民们喊商人老爷,其实威尔只能在利塞小镇里算是有钱人,到了城里,只是众多货商中很平凡的一个罢了,连个位置好点的店铺都买不起。

    被艾尔菲斯一叫,留着一撇胡子的中年男人便转身看他,热情地笑着:“小艾尔,有事吗?”

    威尔对可不会对其他镇民喜笑颜开,毕竟关系太好了就不好赚人钱了。

    但是艾尔菲斯不一样,小家伙给他出过主意,让他卖货比以前快多了。

    比如买肉送野果子,比如买一把菜三铜币,两把菜五铜币,比如妇人来买的时候顺手送一束扎好的野花,再比如那什么积分累计送礼物……

    没有人不喜欢占便宜,这些小手段一用,威尔的摊子生意爆满,虽然总是附送赠送听起来很亏,但那些赠品都是出发进城之前在林子里摘的,都是免费的东西,亏不了。

    以前经常第一天卖不完,威尔就得找地方住,付食宿费,第二天接着卖,如今,他早点出发,晚上就能赶回来,托艾尔的福,威尔现在是既省事又省钱!不怪他对艾尔菲斯态度这般好。

    他还不止一次发出感叹:贵族血脉中流淌的精明真是可怕!

    艾尔菲斯跟商人商量:“威尔叔叔,您下次进城是什么时候,我可以跟你一起吗?”

    威尔挑眉:“你想城去玩?当然可以,明天我去林子里备一筐赠品,后日我们就出发。”

    如果是其他小孩儿,他是万万不会答应的,但是艾尔很乖,他是不会乱跑的。

    艾尔菲斯不好意思地笑笑:“您的马车有地方帮我放十只兔子吗,我想拿去卖了。”

    “哦!小家伙,我还以为你是想见识一下城里的热闹。我可以帮你卖掉,不会抽取佣金的。”

    “也是想顺便去城里见识一下,我和您一路吧。”

    “我很乐意,我相信我们一定会有一个愉快的旅程的。”

    第二天夜晚,艾尔菲斯特意睡得很早,到了约好的那一日,天还没亮他就醒了,完全不知道现在是几时几刻。

    锅里煮着早餐,艾尔菲斯去给十只兔子放血脱皮。

    之前刚做这种事的时候他还扭扭捏捏,极度不适,如今已经能干净利落地做这种血腥的活儿了,他想改善生存条件,就不能矫情。

    油灯的昏黄光线下,小少年满手血腥、面无表情的样子有种冰冷的美感。

    艾尔菲斯打算在城里做熟食卖,应该可以卖出活兔三倍的价格,他总不能到了城里再费时间杀兔子,只能提前准备好肉了。

    反正中午之前就能到,这天还有几分寒意,肉不会这么快变质的,至于皮毛,他得留着做衣物和被子,冬天冷死了好吗。

    等林中的鸟儿开始叽叽喳喳,天也蒙蒙亮了,艾尔菲斯拎着大篮子去商人家找他。

    威尔正在喂马,听见问早的声音,回头面露惊讶,多打量了两眼来者的面容才说话:“艾尔?亲爱的,你对你的头发做了什么!”

    艾尔菲斯穿着一身灰色麻布衣裤,系着黑色腰带,裤腿塞进棕色长靴里面,分明是常见又没有丝毫亮色的打扮,但小少年面容精致,长手长脚,腰背挺直,把一身死气沉沉的颜色衬得特别精神。

    这一套穿在别人身上显露的是贫穷粗糙,穿在他身上就是简洁朴素,如果艾尔菲斯的头发还是原来的银色,那还会添几分贵气。

    今天的艾尔黑色长发高束,让威尔很是不解,原来的颜色多好看呐。

    艾尔菲斯装作不好意思地笑笑:“您们总说我像贵族家的孩子,我那头发太显眼了,万一城里的人都围着我看怎么办,很耽误时间的,所以我就染成黑色了。”

    其实是担心遇到想杀他的那个女人,要不是没办法,他想连瞳色也一起改了。

    威尔一听,也是这个理,他以为小家伙脸皮薄不想太惹眼,就这么轻易地被忽悠过去了。

    至于怎么染成黑色的,威尔也不好奇,因为这是镇上的人都知道的操作。

    森林里有种野花叫四色花,不同生长周期呈现出不同颜色,花苞是白色的,花朵是淡黄色的,盛期之后逐渐转变为琥珀色,等它枯萎之后便呈黑色了,熬煮花朵可给头发上色,叶子熬水则可褪色,镇上的妇人偶尔会图新鲜换个发色。

    艾尔菲斯坐在威尔旁边,后面连着一块四方围起来的木板,一层枯草垫在木板上免得货物磕碰到,下面按了四个轮子,就是威尔叔叔的货车了。

    对于坐惯了现代交通工具的人来说,这程路堪称颠簸。

    艾尔菲斯庆幸自己干了几年活,身体素质还算不错,不然这一抖一抖地坐半天,命都要抖没。

    小少年一脸恍惚地被威尔扶下马车,身体晃悠几下……

    赚钱!他一定要赚大钱买一辆豪华马车!下面垫五层毛毯,放羽毛枕头和羽绒被,布置成一个能睡觉的地方!

    威尔欣赏地拍拍小家伙的肩膀,笑道:“艾尔,你居然没吐出来,可真是太厉害了,之前我的妻子,你贝蒂婶婶陪我来了一次,就再也不来了。”

    艾尔菲斯拿水囊灌了自己几口凉水,这才舒服了一点。

    “威尔叔叔,您知道城里哪家酒馆生意最不好吗?”

    “这我很清楚,是格雷家的酒馆。其实以前他们家的食物还不错,就是老格雷去世之后,他的儿子,小格雷接手了酒馆,可惜那孩子实在不适合做食物,他父亲教的时候他没有认真学,总是躲着看书。”

    正是因为味道不怎么样,所以卖的比别家便宜,威尔这种节约还不挑食的人就喜欢去那里光顾。

    艾尔菲斯问了地址,就暂时和威尔分开了。

    威尔已经在路上听孩子说过兔肉要怎么卖了,他也不约束着人家,放任艾尔菲斯去做自己的事情,只是约好了在格雷家的酒馆等他,威尔这边卖完东西就要来接艾尔菲斯一起回去了。

    ——

    “日安。”

    格雷正守在店里看书,听见声音被惊了一下,看见来人是个长得特好看的小孩儿,稀奇地盯着人家,“日、日安,客人想吃点什么吗?”

    其实他还想问艾尔菲斯有没有带钱,不过他看着礼貌微笑的小家伙,犹豫了一下,没问出来……这孩子看着很有教养,不像是要吃白食的。

    格雷是快四十的中年人了,棕发棕眼,个子较矮,人微胖,看着挺和善,对一个小孩儿都是小心翼翼的,是个内向的性子。

    艾尔菲斯笑容更深——看来不用换地方了,在没有任何资本之前,这样好掌握的同伴正合适。

    “老板您好,实在不好意思,我身上没有带够吃饭的钱,我可以借用您的厨房烤只兔子吃吗?肉我自己带了的,等我烤好,分您一半作为报酬可以吗?”

    “啊……”

    格雷没想到会听到这种要求,他看着小孩儿神情有几分不好意思,不忍这么可爱的脸露出失望的表情,格雷犹豫道:“可、可以吧…”

    反正也快到吃午餐的时候了,格雷有些吃腻了自己的手艺,尝个鲜也不错,就是……

    “小家伙,你会烤肉吗?”这孩子看起来干净白嫩,不像会做活的人。

    “当然,请不用担心。”

    作为感谢,艾尔菲斯从他拎着的篮子里拿出两个大果子给老板,让格雷心里仅存的一点被外人进入他家厨房的别扭也消失了。

    这个世界的烤肉往往会用到带着独特气味的大叶树来烧火,需要用到的油对平民来说也算贵重,如果艾尔菲斯去生意好的酒馆提出自己的要求,多半会被当成碍事的给轰出去……果然还是冷清的地方,才有发挥的机会。

    担心自己的厨房和调味料,格雷也不去看书了,就站在艾尔菲斯旁边看着他。

    让他意外的是,人家小孩儿的动作看上去比他都要娴熟,那气定神闲的样子和自己平时的表现形成强烈对比,格雷大受打击。

    如果说前面的肉香味没什么特别的,等艾尔菲斯从被麻布遮掩的大篮子里拿出一个油纸包,把里面包着的粉末均匀撒在滋滋冒油的兔肉上后,格雷情不自禁地分泌出口水——神明在上,这是什么味道!

    艾尔菲斯看着老板不惧滚烫温度,一个劲儿地凑到肉前使劲闻的动作,简直不忍直视……

    好歹家里也是做食物经营的,能别表现的像是三天没吃饭的样子吗?

    很快,这霸道的香味传开,将路人勾了进来,“天呐,格雷,你这是在做什么!太香了太香了!”

    “真厉害,格雷进步了很多。”

    “是的,闻起来比他父亲做的食物更美味!”

    老板尴尬地回话:“是、是烤兔肉。”

    “哦!这真是太棒了!我喜欢吃兔肉,请给我们一整只,再来三杯麦酒。”

    格雷欲哭无泪,终于有生意了,可是这钱他赚不了啊!

    眼看客人都一脸期待地找地方坐下了,格雷尴尬的脸都红了,还在组织语言想着怎么拒绝人家。

    “一整只烤兔,你平时会卖多少钱?”

    格雷愣愣地回答艾尔菲斯:“四十铜币。”

    “城里其它酒馆呢?”

    “好像都是五十铜币……”

    艾尔菲斯深深地看了老板一眼,便宜这么多还没什么生意,怕不是个厨房杀手。

    厨房杀手也不至于,但格雷确实没啥厨艺天赋,凭自己的本事只能挣扎在温饱线上,但这个店铺是他家的,不用付租金,还有父亲留下的遗产,至少目前来说,格雷对自己的处境也没有很焦虑。

    艾尔菲斯跟老板打商量:“我篮子里还有几只兔肉,本来就是要卖出去的,你不介意的话,我可以借您的地方把它们都烤了卖出去,得到的钱,我七你三,可以吗?”

    有解燃眉之急的方法,格雷连连点头,“可以可以!”

    他只付出了一点木柴和油,自己都不用动手就能拿三成,其实是赚了点的。

    “您可以告诉客人,我们的调味料很珍贵稀少,所以一整只兔子要卖八十铜币。”

    格雷瞪大眼睛,被吓的吸了一口凉气,“多少?八十?!”

    在这个物价不高的偏远小城市,非必需品卖的这么贵是不会有生意的。

    “是的,请您就这样告诉客人吧。”他也只是试一下,实在不行的话再降价就是。

    明明没过多久,两人却好像换了身份,似乎艾尔菲斯才是有主见有本事的大人,格雷更像一个听话的小孩儿。

    格雷将涨价的事告诉客人,几人犹豫了一下,想到他们三人平摊也不算很贵,便表示这没有问题,请尽快上菜。

    这味道闻着就不一般,老板在材料上废了钱,涨价也可以理解。

    后面又陆续有客人进来,不免有人犹豫,但是这香味实在让他们胃口大开,若是不吃上一次,恐怕晚上睡觉都不踏实,一整只太贵,买一部分尝尝也好。

    艾尔菲斯很快就将自己带来的兔子烤完了,顺便还教格雷怎么做其它的菜。

    两个人忙得热火朝天,格雷更是一边给别人端菜,一边咽口水:他到现在都没吃上小艾尔烤的肉啊!!!

    这世界又没有冰箱什么的,酒馆当日准备的食材都不多,尤其是格雷这里就更少了。

    等食材用完,酒馆才不再招呼新客人了,格雷终于能坐下了。

    “格雷,你今天炖的豆子也很美味。”

    “你以前做的肉排好老,今天的却很嫩,酱汁也很美味!”

    格雷听着大家的赞美,心虚地解释:“我得了一位厉害的老师的指导。”

    “是吗,你真幸运,一定要好好学啊!”

    小艾尔不许他暴露真正的厨师是谁,说担心被其它酒馆老板缠上,格雷也就信了,把艾尔帮他找的理由告诉客人。

    艾尔菲斯还不想直面商业竞争者,只能尽量隐身。

    两个人在厨房,边啃冷馒头边分钱,用艾尔菲斯的食材做的菜是三七分,格雷的食材是五五分,格雷一点都不觉得自己吃亏,老实人看着一堆钱币,流下感动的泪水。

    “你哭什么?”

    “这面包好软好甜,真的好好吃啊!”

    艾尔菲斯不禁露出嫌弃的眼神,这没出息的家伙……不过,应该足够听话,总比贪心不足总想算计他的人强。

    “艾尔,你好厉害,你可以一直来这里做事吗?赚的钱就像今天这样分!”

    艾尔菲斯叹了一口气,稍微有点进取心的人都会在刚才偷师,然后自己单干。

    你这么分钱还这么听话,跟把店送给我没什么区别了。

    讲真,这么大把年龄还如此憨厚,艾尔菲斯深深觉得这店面没被恶意收购都多亏城民淳朴善良。

    “不行,我家住得远。不过我可以隔几天来一趟,给你送刚才用的香料粉,再教你做菜。”

    艾尔菲斯细细给他讲了合作模式和利益分配,格雷只是憨厚老实,懂得感恩,并不是笨,他很快就意识到小家伙超乎年龄的聪明。

    如果是对方是成年人,格雷即便觉得有利益也会升起警惕,但是艾尔菲斯的年龄正适合给他当儿子,格雷实在不觉得这么可爱的小家伙有坏心思,不管艾尔菲斯说什么他都欣然同意。

    艾尔菲斯:以后生意稳定了,一定要雇个机灵点的帮手,这家伙去管账就可以了!

    香料粉是艾尔菲斯在森林里晃悠了几年才选定好原材料做的配方,每一样植物,他都掺在兔子饲料里喂了大半年,确定没有中毒现象才敢继续研究。

    又花了一个月调整配方,最终味道有几分像十三香,他才研磨了一堆粉料拿进城里。

    香料粉还剩了不少,艾尔菲斯将之卖给格雷,让他自己把生意撑着。

    等威尔卖完货物来到店里,准备点份便宜午餐的时候,惊讶的发现居然卖完了!

    这个时候,店里的客人都已经走了,但是余香还是很诱人,威尔非常遗憾,也只能去别家店里吃了再来接艾尔一路回去。

    威尔大叔吃饭的时候,艾尔菲斯去买了些油和糖,这两样挺贵,利塞小镇的人很少买,更没有人在那里卖,艾尔菲斯便趁进城的机会给买了,就他脑袋大的一罐油,一小包糖,今天赚的钱就没了一半……

    稚气未脱的可爱小孩儿垮起张小猫批脸:我好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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