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51章 痞子蔡懵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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台南。
更新完一章稿子的痞子蔡,去洗澡了,等他洗完澡,又冲了一杯咖啡,来到电脑前,查看今天新章节书评的时候,他脸上的表情渐渐变得越来越错愕。
因为今天新章节的书评风向,和他预料的完全不同。
他今天把女主角轻舞飞扬写死,并不是临时起意,而是早就设定好的,为了今天这个章节,他一直在铺垫。
先把轻舞飞扬塑造得很美、很特别,又把男女主角的爱情塑造得很浪漫,铺垫这么久,就是为了让她死的时候,能最大程度地震撼读者的心灵。
当然,他也料到这一章发出去后,会有很多读者不满、抗议。
但他想写的一直是一个感人至深的爱情故事,而不是一个甜甜蜜蜜的恋爱日常。
艺术,就该是把最美好的东西毁灭给大家看。
可眼前这些书评是怎么回事?
为什么全是骂我的?
我铺垫了这么久,轻舞飞扬身上的红斑狼疮早就暗示了她可能会死,大家难道都没点心理准备吗?
你们的反应为什么这么激烈?
一条条刺眼的书评映入他的眼帘。
“草!有病吧?中原一点灰把冉静写死了,你也跟着把轻舞飞扬写死了?人家实体书刚出版才几天?你抄得挺快啊小伙!”
“我刚才很恍惚,以为还在看《和空姐同居的日子》,我特意把页面拉到最上面,发现我没记错,这是《第一次亲密接触》啊,为什么女主角也死了?”
“玛德!最近是发了什么瘟?女主角都要死是吧?”
“冉静:我死了。轻舞飞扬:你死了,我也不活了!”
“我刚才差点砸了电脑,草!有你们这么干的吗?我看《和空姐同居的日子》,冉静死给我看,今天听说这本书写的不错,女主角没死,结果我刚看到最新章节,轻舞飞扬马上就死给我看?我是不是不配看你们的书啊?你们这么对我?”
“作者你是怎么想的?想出名也不是这么出的吧?人家把女主角写死,你也把女主角写死?玩殊途同归是吧?不管什么小说,写到最后都是死女主角?”
……
痞子蔡看着这些书评,心里终于明白了怎么回事,然后他懵了。
他做梦都没想到会出现这种巧合。
《和空姐同居的日子》他知道,他最近也在看。
因为那本书比他这本书发表的时间更早,算是第一本首发在网络上的小说。
他觉得那本书写的也不错,关键是那本书的人气,比他这本《第一次亲密接触》高多了。
他潜意识里也想研究一下那本书是怎么火的。
想学习对方的长处。
他甚至还知道那本书最近在大陆出版了,还连着弄了五场签售会,很风光,又有名又有利,他心里挺羡慕。
只是,他住在湾湾,买不到那本书的实体书。
也是因此,他并不知道那本书后面剧情是怎么写的。
结果就给了他这么大一个惊喜……
剧情雷同了?
冉静死了?我的轻舞飞扬跟着也死了?
此时此刻,他脑中有一个念头挺强烈:趁现在看过今天新章节的读者还不多,赶紧把这章的剧情改了,轻舞飞扬不能死!赶紧把她写活!
但……
他却迟迟下不了手。
因为这是主线剧情,早就设定好的。
前面铺垫了那么久,就是为了女主角死的时候,能够更感人,让读者潸然泪下,留下深刻印象。
可以说,轻舞飞扬死,这本书的档次才能升华。
如果轻舞飞扬不死,让她一直活到这本书大结局,这个故事就很普通了,还有什么特别?
电脑前,痞子蔡陷入长时间的纠结中。
麻爪了,完全不知道该怎么办。
……
人类的悲欢并不相通。
这天晚上,痞子蔡在台南麻爪的时候,曹胜在徽州一个人吃大餐。
最近十天,他赶场似的连跑五座大城市,伙食虽然不差,但并不很合他的口味,连续吃这么多天,胃里早就不是很舒服了。
所以,他今天回到徽州,在宿舍补了一觉醒来,洗漱一番,就来到老街一楼,给自己点了几道想吃的,还要了一瓶冰啤酒。
徽州这里的菜肴,虽然和他的家乡菜也有差别,但总归是一个菜系,而且他在这里上学,早就吃惯了。
红烧狮子头、梅菜扣肉、一品锅、老鸭汤、红烧毛豆腐、抓炒猪肝。
全是他爱吃的。
点菜的时候,看见自己想吃的,就点了,等这些菜都端上桌,他才意识到自己点多了。
这么多菜,自己一个人怎么吃得完?
这么热的天,打包带回宿舍,估计明天就馊了。
所以,他现在也有点烦。
只不过,他的烦恼和痞子蔡的烦恼不一样。
因为自己一个人吃不完,他在吃的时候,就下意识左右张望,想看看今天这店里有没有熟人。
有的话,就喊来一起吃。
多少也算是一份人情,总好过吃不完浪费。
让他失望的是,一直到他吃饱喝足、结账的时候,都没有看见一个熟人。
桌上果然还剩了不少菜,他舍不得浪费,只好喊来服务员打包。
拎着打包盒从老街一楼出来,他散步似的往学校方向走去,边走边四处打量,没多久,他就看见街边有一个衣衫褴褛的乞丐。
他走过去,把打包盒放到乞丐面前。
然后在乞丐的道谢声中走人。
98年的街边,还是有乞丐的。
……
在宿舍住了一夜,第二天上午,曹胜就登上了回家的火车,和以前每次坐火车都坐硬座不同,这次他买的是软卧票。
因为没必要像以前那么节省了。
软卧也确实比硬座舒服很多。
以前几个小时硬座,会让他浑身疲惫。
而这次当他从老家县城的火车站出来的时候,整个人的状态比上车前还要好。
因为这一路上,他睡饱了。
摇摇晃晃的火车床铺,跟婴儿摇篮似的,很适合睡觉。
半年没有回家,重新回到老家这边,他感觉空气都是亲切的。
明明老家的空气质量不如徽州那边,但他就是更喜欢老家的空气。
从火车站出来,他拦了一辆出租车,出租车直接把他送到家门前。
引来村里不少人的注视。
平时可没几个人直接坐出租车回家。
当他从车上下来,就有妇人远远地喊话:“阿胜!你怎么坐轿车回来了?你念书念发财了呀?”
曹胜失笑,回了一句:“没有发财,就是回来的路上,捡到了一百块钱,捡到的钱要赶紧用了嘛!”
母亲听到门前的动静,快步来到大门处,看见曹胜,她又惊又喜。
傍晚。
曹胜父亲从窑厂下班回来,隔着一两米远,都能闻到他身上的汗臭气,这7月的气温,本来就高。
每天在仍有余温的窑洞里搬砖,身上的衣服不被汗水浸透几次,是不可能的。
年少时不懂事,那时候曹胜觉得老爸身体真好,别人吃不了这种苦,自己老爸却能年年干。
而现在,他心里只有心疼。
所以,这天晚上他们家刚刚吃完晚饭,他就回卧室,把今天带回来的一只行李箱拎出来。
当着父母的面,打开箱子。
箱子里装的全是他之前给父母买的衣服、鞋子,以及今天上午他上火车前,从银行取出来的五万块现金。
当他把牛皮纸袋装着的五沓百元大钞全部倒在八仙桌上的时候,他爸妈全都愣住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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他今天把女主角轻舞飞扬写死,并不是临时起意,而是早就设定好的,为了今天这个章节,他一直在铺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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当然,他也料到这一章发出去后,会有很多读者不满、抗议。
但他想写的一直是一个感人至深的爱情故事,而不是一个甜甜蜜蜜的恋爱日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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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铺垫了这么久,轻舞飞扬身上的红斑狼疮早就暗示了她可能会死,大家难道都没点心理准备吗?
你们的反应为什么这么激烈?
一条条刺眼的书评映入他的眼帘。
“草!有病吧?中原一点灰把冉静写死了,你也跟着把轻舞飞扬写死了?人家实体书刚出版才几天?你抄得挺快啊小伙!”
“我刚才很恍惚,以为还在看《和空姐同居的日子》,我特意把页面拉到最上面,发现我没记错,这是《第一次亲密接触》啊,为什么女主角也死了?”
“玛德!最近是发了什么瘟?女主角都要死是吧?”
“冉静:我死了。轻舞飞扬:你死了,我也不活了!”
“我刚才差点砸了电脑,草!有你们这么干的吗?我看《和空姐同居的日子》,冉静死给我看,今天听说这本书写的不错,女主角没死,结果我刚看到最新章节,轻舞飞扬马上就死给我看?我是不是不配看你们的书啊?你们这么对我?”
“作者你是怎么想的?想出名也不是这么出的吧?人家把女主角写死,你也把女主角写死?玩殊途同归是吧?不管什么小说,写到最后都是死女主角?”
……
痞子蔡看着这些书评,心里终于明白了怎么回事,然后他懵了。
他做梦都没想到会出现这种巧合。
《和空姐同居的日子》他知道,他最近也在看。
因为那本书比他这本书发表的时间更早,算是第一本首发在网络上的小说。
他觉得那本书写的也不错,关键是那本书的人气,比他这本《第一次亲密接触》高多了。
他潜意识里也想研究一下那本书是怎么火的。
想学习对方的长处。
他甚至还知道那本书最近在大陆出版了,还连着弄了五场签售会,很风光,又有名又有利,他心里挺羡慕。
只是,他住在湾湾,买不到那本书的实体书。
也是因此,他并不知道那本书后面剧情是怎么写的。
结果就给了他这么大一个惊喜……
剧情雷同了?
冉静死了?我的轻舞飞扬跟着也死了?
此时此刻,他脑中有一个念头挺强烈:趁现在看过今天新章节的读者还不多,赶紧把这章的剧情改了,轻舞飞扬不能死!赶紧把她写活!
但……
他却迟迟下不了手。
因为这是主线剧情,早就设定好的。
前面铺垫了那么久,就是为了女主角死的时候,能够更感人,让读者潸然泪下,留下深刻印象。
可以说,轻舞飞扬死,这本书的档次才能升华。
如果轻舞飞扬不死,让她一直活到这本书大结局,这个故事就很普通了,还有什么特别?
电脑前,痞子蔡陷入长时间的纠结中。
麻爪了,完全不知道该怎么办。
……
人类的悲欢并不相通。
这天晚上,痞子蔡在台南麻爪的时候,曹胜在徽州一个人吃大餐。
最近十天,他赶场似的连跑五座大城市,伙食虽然不差,但并不很合他的口味,连续吃这么多天,胃里早就不是很舒服了。
所以,他今天回到徽州,在宿舍补了一觉醒来,洗漱一番,就来到老街一楼,给自己点了几道想吃的,还要了一瓶冰啤酒。
徽州这里的菜肴,虽然和他的家乡菜也有差别,但总归是一个菜系,而且他在这里上学,早就吃惯了。
红烧狮子头、梅菜扣肉、一品锅、老鸭汤、红烧毛豆腐、抓炒猪肝。
全是他爱吃的。
点菜的时候,看见自己想吃的,就点了,等这些菜都端上桌,他才意识到自己点多了。
这么多菜,自己一个人怎么吃得完?
这么热的天,打包带回宿舍,估计明天就馊了。
所以,他现在也有点烦。
只不过,他的烦恼和痞子蔡的烦恼不一样。
因为自己一个人吃不完,他在吃的时候,就下意识左右张望,想看看今天这店里有没有熟人。
有的话,就喊来一起吃。
多少也算是一份人情,总好过吃不完浪费。
让他失望的是,一直到他吃饱喝足、结账的时候,都没有看见一个熟人。
桌上果然还剩了不少菜,他舍不得浪费,只好喊来服务员打包。
拎着打包盒从老街一楼出来,他散步似的往学校方向走去,边走边四处打量,没多久,他就看见街边有一个衣衫褴褛的乞丐。
他走过去,把打包盒放到乞丐面前。
然后在乞丐的道谢声中走人。
98年的街边,还是有乞丐的。
……
在宿舍住了一夜,第二天上午,曹胜就登上了回家的火车,和以前每次坐火车都坐硬座不同,这次他买的是软卧票。
因为没必要像以前那么节省了。
软卧也确实比硬座舒服很多。
以前几个小时硬座,会让他浑身疲惫。
而这次当他从老家县城的火车站出来的时候,整个人的状态比上车前还要好。
因为这一路上,他睡饱了。
摇摇晃晃的火车床铺,跟婴儿摇篮似的,很适合睡觉。
半年没有回家,重新回到老家这边,他感觉空气都是亲切的。
明明老家的空气质量不如徽州那边,但他就是更喜欢老家的空气。
从火车站出来,他拦了一辆出租车,出租车直接把他送到家门前。
引来村里不少人的注视。
平时可没几个人直接坐出租车回家。
当他从车上下来,就有妇人远远地喊话:“阿胜!你怎么坐轿车回来了?你念书念发财了呀?”
曹胜失笑,回了一句:“没有发财,就是回来的路上,捡到了一百块钱,捡到的钱要赶紧用了嘛!”
母亲听到门前的动静,快步来到大门处,看见曹胜,她又惊又喜。
傍晚。
曹胜父亲从窑厂下班回来,隔着一两米远,都能闻到他身上的汗臭气,这7月的气温,本来就高。
每天在仍有余温的窑洞里搬砖,身上的衣服不被汗水浸透几次,是不可能的。
年少时不懂事,那时候曹胜觉得老爸身体真好,别人吃不了这种苦,自己老爸却能年年干。
而现在,他心里只有心疼。
所以,这天晚上他们家刚刚吃完晚饭,他就回卧室,把今天带回来的一只行李箱拎出来。
当着父母的面,打开箱子。
箱子里装的全是他之前给父母买的衣服、鞋子,以及今天上午他上火车前,从银行取出来的五万块现金。
当他把牛皮纸袋装着的五沓百元大钞全部倒在八仙桌上的时候,他爸妈全都愣住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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